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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城法院:府院联动促执行 冀执利剑展锋芒

2022-11-25 17: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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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故城法院在“冀执利剑”集中执行行动中,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的优势,成功执行完毕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秦某某等9人与被执行人陈某某为排除妨害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被执行人陈某某自行拆除其在家属院楼顶安装的太阳能板,恢复楼顶原样。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陈某某迟迟未能履行,申请执行人秦某某等9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故城法院执行局立即向被执行人陈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限期三日内自行拆除其安装的太阳能板。同时,办案人员立即与申请执行人秦某某等人取得联系,进一步调查案情、商讨措施。

  经办案人员实地调查发现,陈某某因顾虑经济损失,始终不配合拆除太阳能板,造成执行工作停滞不前,双方矛盾持续积累。但如果不能及时拆除,该楼顶就无法开展防水施工作业,将严重影响申请执行人的冬季居住生活。

  为尽快妥善解决众多申请执行人的生活保障问题,办案人员充分发挥府院联动协调机制的优势,联系政府部门将群众反映的问题沟通到位,并会同本县光伏公司就太阳能板及配套设施的拆除共同研判执行方案。

  经过政府部门的积极协调以及办案人员持续的释法明理,多方共同商议出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由光伏公司回收被执行人陈某某安装的太阳能板及配套设施,弥补被执行人陈某某的合理损失,被执行人陈某某配合拆除其安装的太阳能板。让执法既有智慧又有力度,让双方当事人从情感上感受到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真心,从行动上感受到府院联动为群众办实事的诚心。最终,在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法院办案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光伏公司顺利拆除了太阳能板,申请执行人秦某某等人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表示认可,此案顺利执行完毕。

  此案通过“执行法官全程跟进、政府部门积极联动”的府院联动工作模式,依法、高效地维护了胜诉人合法权益,体现了政府、法院之间的良性司法互动,有效提升了执行质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取得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关键词:法院,妨害纠纷,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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