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危害大 安全面前无侥幸
2023年2月15日,阜城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码头镇开展酒醉驾违法整治行动。20时57分许,民警在对一辆车牌号为冀T****1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有酒后驾驶嫌疑,后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为3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执勤民警对驾驶员徐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徐某也深刻认识到酒后驾车的危害性,保证不再酒后驾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交警部门对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阜城交警提醒您:酒后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珍爱生命,远离酒驾! |
关键词:酒驾,违法整治,批评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