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人民检察院化被动为主动 监督机制实现规范化
2023年以来,景县人民检察院把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作为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严格落实健全检察权运行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以“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为准则,化被动为主动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职,切实做到检察办案实体和程序公正,推动人民监督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截止目前,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活动11场次。 为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保障人民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景县检察院将人民监督员工作纳入案件管理部门职责,负责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办理监督事项、反馈监督案件处理结果等。采取由以往的办案部门“提出参与”转变为案件管理部门“督促邀请”+办案部门“主动邀请”相结合的方式,使人民监督员工作开展均衡、数量跃升。案件管理部门立足案件管理职能,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的要求,充分把握、运用人民监督员工作发展规律和总体趋势,在案件质量评查、人民法院出庭通知、拟听证案件预审、检察建议办理、12309服务、司法规范化检查、检察工作情况通报等环节实时了解掌握动态,主动研究分析人民监督员参与必要性,对办案部门是否提出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的事项主动提出意见,从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督促落实及法律文书宣告送达、涉案财物专项检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等方面有针对性的建议承办人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并加强与人民监督员的沟通联系,实现了主动邀请监督与被动接受监督、应当邀请监督与可以邀请监督、程序监督与实体监督充分结合,让检察正义更多地“晒出来”,保障人民众对检察监督工作的参与权、知情权和表达权,不断增强检察权运行的透明度,真正做到“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
关键词:景县,检察院,监督机制,规范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