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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生活又走上了正轨”——枣强县检察院构建“支持起诉+庭前调解+多维救助”模式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小记

2023-08-30 17: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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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你和孩子的情况怎么样?”

  “我们已经过上了正常的生活,我再也不用忍受家暴,生活又走上了正轨,也有了保障,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

  这是枣强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近日回访一起离婚纠纷支持起诉案件当事人宋某的一段对话。案件已经办结,检察官却一直牵挂着宋某。

  宋某与王某结婚多年,先后育有一儿一女。自2014年7月开始,王某酗酒后多次对宋某实施家庭暴力,宋某采取报警措施仍未能阻止王某的恶劣行径,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亦受到很大程度的影响。

  2022年2月,宋某向枣强县法院起诉离婚。3月,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婚前有一定的了解,婚姻基础较好,虽因为家庭琐事偶有纠纷发生,但系双方缺乏沟通、交流所致,夫妻感情尚未彻底破裂。考虑到双方育有两个子女,且尚未成年,父母离婚会对孩子成长产生不利影响,从子女成长、家庭和谐角度出发,判决不准予离婚。判决生效后,双方一直处于分居状态,宋某独自抚养两个未成年子女。

  今年3月,枣强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到宋某居住村庄开展法治宣传进乡村活动,宋某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了解到检察院有支持起诉职能。自此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的种子在宋某心中扎下了根。因王某始终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宋某及孩子生活越发困难。4月6日,忍无可忍的宋某来到枣强县检察院寻求帮助,以王某存在酗酒、家庭暴力、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为由申请支持起诉,希望能与王某离婚,摆脱这段令她绝望的婚姻。该院控告申诉部门审查后于申请当日予以受理,并将该线索移送至民事检察部门。民事检察部门承办检察官于当日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并制作询问笔录。

  经与宋某沟通了解到,宋某因多次遭受家暴,长期生活在恐惧之中,但宋某取证能力欠缺,不能提供充分证据证实王某的行为已达到法律规定的“家庭暴力”并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检察官通过调取派出所出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小区物业水电费缴纳明细等,帮助其固定相关证据。经调查,自2022年1月王某酗酒殴打宋某后,宋某与子女搬至娘家居住,其间,王某未曾探望,子女的学费及生活费一直由宋某独自承担。

  检察机关认为,王某对宋某有实施家庭暴力的行径,宋某系弱势群体,婚生子女均未成年且一直由宋某抚养,从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该院依法决定对该案支持起诉。4月26日,宋某向枣强县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同日,枣强县检察院向枣强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

  支持起诉后,承办检察官积极联系法院,主动就前期调查核实情况与法院沟通,并联合承办法官开展庭前调解工作,在对婚姻家庭及财产分割提出专业性意见的基础上,耐心进行释法明理及居中调解,最终在法检双方共同努力下,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5月22日,枣强县法院出具调解书:准予宋某与王某离婚,子女由宋某抚养,王某每月给付每个子女抚养费1000元。

  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宋某系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收入不稳定,无固定住所,生活困难,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将案件线索移送至该院控告申诉部门,并与控告申诉部门共同开展相关调查核实工作。经调查核实,宋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便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最终将3000元救助金发放到宋某手中。

  为最大限度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枣强县检察院牵头人社、住建、妇联等部门对宋某家庭进行“造血式”救助。检察人员协助人社局对宋某进行就业技能培训,现宋某已入职某工厂,并交纳社保。该院还对接住建局,研判其符合申请廉租房条件后,协助宋某准备材料并成功申请廉租房。检察人员积极联系宋某住所地卫生所,免费对宋某进行“两癌”筛查和相关检查,邀请妇联专业心理咨询师为其子女提供心理咨询和服务,助力其健康学习和生活。

  如今,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宋某和孩子们的生活已步入正轨。

关键词:枣强,检察院,起诉,调解,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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