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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县法院:“庭”“所”联动同发力 “刑”“民”纠纷共化解

2024-06-24 1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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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景县法院北留智法庭联合留智庙镇派出所,采用“诉前介入+诉中调解”多元化化解方式,妥善、迅速调解了一起民事纠纷和刑事赔偿案件,将刑事赔偿与民事纠纷一体化解。

  当天上午约11时,北留智法庭负责人李炳阳接到庙镇党委书记的电话,称派出所正在调解一起轻伤案件,由于双方矛盾点比较大,调解进展不顺利,希望法庭法官能够到场协助调解。挂断电话后,李炳阳立即指派“法官责任田”分管片区的张文法官去派出所参与调解工作。

  张文到达现场随即开展工作,详细了解案情。据悉,2023年9月,老张将价值15万元的玉米穗存放在老刘公司院内晾晒,待老张欲将玉米穗拉走时,老刘以未交纳租赁费为由阻止老张拉走玉米穗。在老刘开铲车堆玉米穗期间,老张爬上铲车欲阻止老刘,二人在推搡过程中,老张在铲车上摔下,造成腰椎骨折。随后,老张报警。经鉴定,老张达到轻伤二级。公安局以老刘涉嫌故意伤害罪立案,目前案件在检察院公诉阶段,老刘被取保候审。老张要求将自家的玉米拉走,并让老刘赔偿7万元医疗费等费用,老刘坚持要收取租赁费,租赁费与伤情费用相抵之后,只同意给老张3000元赔偿。法官和民警采用“背对背”的方式对双方进行调解,在法理和情理方面给老刘讲明利害关系,若能够赔偿取得对方的谅解,刑事量刑方面也会从轻。由于双方矛盾争议点较大,在诉前阶段没有调解成功。

  老张无奈将老刘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老刘返还玉米。张文接收了该案件,收案当天随即召开团队会议,制定调解方案。由于玉米长时间在室外,加之雨淋,部分玉米已经发霉腐烂。为最大限度降低农民的玉米损失,张文带领团队成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玉米勘验并制作了勘验笔录。调解过程中,原告将刑事赔偿由7万元涨到12万元,调解一度陷入僵局。考虑到案件系涉民生案件,又牵涉刑事,矛盾争议点比较大,若久拖不决会增加诉讼成本。本着“又快又稳”化解刑民赔偿纠纷和“如我在诉”理念办理案件,李炳阳再次和庙镇派出所所长王晓楠沟通联系,邀请王晓楠前来法庭进行联合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从原告的玉米损失、租金等角度出发分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民警从刑事赔偿角度劝说被告积极对原告进行赔偿,这样可以得到原告的谅解,刑事案件可以从轻处罚。最终,在北留智法庭和留智庙派出所所长达4个小时的共同调解下,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返还原告玉米且免收租金,并当庭将刑事赔偿款转给原告,原告也当庭给被告出具了刑事谅解书。这起涉民生的民事、刑事的案件在“庭所联动”下最终一体化解。

关键词:景县,法院,民事纠纷,赔偿,庭所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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