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检察院:规范入额院领导办案 以头雁效应带动群雁活力
近年来,景县检察院从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和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高度着眼,通过完善制度建设、落实配套措施、加强日常监管等举措,进一步规范本院入额院领导办案工作,推动入额院领导成为司法办案的领跑者、示范者。 锚定入额院领导职责定位,坚定志不求易办难案。把上级院关于入额院领导办案制度相关规范性文件、落实情况通报纳入检委会学习范围,多次组织专题学习,引导入额院领导主动认领敏感案件和新类型案件;以省市院入额院领导正、负面清单为蓝本,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着重细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及简单案件、程序性案件的认定标准,确保“负面清单”案件保持为零。 健全入额院领导办案分案机制,持续优化入额院领导办案结构。在案件受理环节增设“正面清单”案件甄别程序,针对“正面清单”案件单独设置轮案规则,确保该类案件主要由入额院领导承办。今年以来,入额院领导办结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2件、新类型案件6件、上级院指定管辖案件2件、信访申诉案件16件、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案件1件,占同类案件总数的七成以上。 做实入额院领导办案通报、考核工作,严防挑案、避案、挂名办案。除“正面清单”“负面清单”案件外,入额院领导一律参与随机轮案,案管部门逐月通报入额院领导办理“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及其他案件相关情况;由检委会委员组成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对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的质量、效率、效果进行全面评查,督促入额院领导具体参与所办案件的关键环节,以亲历性办案带动提升案件质效,2022年以来入额院领导承办的4起案件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
关键词:景县,检察院,入额,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