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人民法院李娜法官被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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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表彰全省优秀法院和优秀法官、办案标兵的决定》,景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主任李娜法官荣获“全省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 ![]() 李娜,女,198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景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主任、一级法官。自2010年考入景县法院工作以来,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和调解能手,先后荣获个人三等功、“冀青之星”、“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最美巾帼奋斗者”等称号。 ![]() 诉讼服务中心是当事人接触法院的第一站,李娜常说“我们这里没有轰轰烈烈的大事件,有的是无微不至的服务”,“诉讼服务中心中的‘服务’很重要”,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在她的建议下,景县法院逐步建立陪访导诉制度,设置自助查阅一体机,实现“一站式”便民利民服务;起草制定了《景县人民法院中心法庭直接立案规定》,中心法庭可直接为群众提供立案服务,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了更加便捷的司法服务;搭建“三级联动”调解工作新格局,实现司法服务全覆盖,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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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景县,法院,李娜,办案标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