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衡水长安网 >> 您当前的位置 : 枣强 >> 枣强新闻

枣强县关于升级、新增电子监控自动抓拍系统的公示

2024-05-16 17:23:40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为有效遏制驾驶人不规范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保障该县道路交通环境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之规定,枣强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将对4处路口电子监控自动抓拍系统进行升级,并新增1处电子监控设备及14处卡口设备。

  一、升级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后。

  二、闯红灯设备违法抓拍行为:

  闯红灯设备违法抓拍行为:驾驶机动车不按道路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违反禁令标线指示的。

  三、卡口设备抓拍违法行为: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平安、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枣强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5月14日

关键词:枣强,新增,电子监控,公示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主办单位:中共枣强县委政法委员会
技术支持:长城网   
冀ICP备16012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