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网购强行仅退款 故城法院助力商家千里维权
近年来,网络购物已经成为人们习以为常的购物方式,各大电商平台竞争日趋激烈,有的平台为增强竞争力,推出“仅退款”的售后服务,这本来是为了方便消费者,结果个别人却动起了“薅羊毛”的歪心思,引发了新的消费纠纷。近日,故城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商家起诉消费者恶意退款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杨某是某电商平台的经营者,被告金某2024年初在杨某的店铺里下单了一个丝瓜洗碗布,收到货品后,金某怀疑洗碗布不是真正的植物纤维,向平台申请“仅退款”并操作成功,商家杨某多次与金某进行沟通无果,一纸诉状将金某诉至法院,要求金某退还货款十余元,同时支付因诉讼产生的维权费用。 诉源治理中心收案后,首先对案件情况进行核实,考虑到商家远在湖南,为节省当事人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承办人采取线上调解的方式开展工作。沟通中,承办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法理、情理两方面与被告进行沟通。从法律层面上,被告与原告之间已经签订了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商家如约交付了货物,金某应当支付货款,否则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从道德层面来讲,通过恶意“薅羊毛”的方式占小便宜,既破坏了诚实守信的交易原则,也对网络营商环境产生了不良影响。经过一系列的释法明理,金某认识到自己“仅退款不退货”的行为有违诚信,主动承认了错误,双方取得了相互谅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撤诉。此类案件多属案情简单、标的额较小的“小案”,然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故城法院既支持消费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会依法对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进行处理。下一步,故城法院将切实抓好“公正与效率”主题,审好每个“小案子”,办好每件“小事情”,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时,以案说法,增强普法教育效果,引导商家与消费者共同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形成和谐、稳定、风清气正的网络营商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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