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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滨湖新区新增并启用货车限行抓拍设备的公示

2024-09-26 17: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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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7月5日,衡水滨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加强衡水湖景区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为落实通告中的货车限行措施,衡水市交警三大队在限行区域内设置了电警设备,对违反限行措施的货车进行抓拍处罚,现将启用设备地点和违法处罚标准公示如下:

  货车限行抓拍3处

  东湖大道与滨河路交叉口南驶入路口测

  东湖大道与滨河路交叉口东驶入路口测

  滨河路园博园北门西驶入路口测

  违法处罚标准

  1116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处100元罚款,并记1分。

  启用时间:自公示之日起7日后

  特此公告。

  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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