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人民检察院顺利通过档案工作目标管理4A级认定
11月28日,由衡水市委办公室档案管理科科长焦心维、市档案馆信息技术科科长张华、衡水市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张军以及相关专家联合组成的档案升级考评组到安平县人民检察院进行档案4A级评审验收工作。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武洪凯,县委办公室,县档案馆,县检察院档案管理人员参加评审迎检。 ![]() 评审组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综合评议等方式开展评审。评审中,评审组领导、成员集中听取了《安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档案工作目标管理AAAA级认定的自查报告》;现场检查了档案室、库房、阅览室、整理室、荣誉室等重点部位;认真查看了档案工作相关制度、全宗卷、档案借阅利用记录等内容;以随机抽卷等方式对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基建档案、照片档案、诉讼档案等进行检查;并对档案数字化情况、专业档案在线归档情况和档案员操作档案管理系统技能进行了现场考核。在严格按照《河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办法》,经过听、看、评、议环节后,认定安平县人民检察院档案管理工作达到了4A级认定标准。 评审组组长焦心维在充分肯定安平县检察院档案管理工作的同时,指出数字化、信息化是档案事业发展趋势,希望安平县检察院主动作为,继续努力,争取走在全县前列。安平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武洪凯表示,档案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市检察院、县档案馆一直以来的关心、支持与指导。并以此次评审为契机,以评审组意见为指导,从提高思想认识、常态长效管理、强化整改落实三方面入手,持续推动我院档案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以高质量档案管理服务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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