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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邑法院:高效执结赡养费 暖心守护“夕阳红”

2024-12-30 10: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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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赡养父母是子女责无旁贷的义务。近日,武邑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高龄老人的合法权益。

  年过九旬的李某与丈夫共生育五个子女,由于家庭矛盾严重,其子女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李某年事已高,无法照料自己的生活,遂将其子女诉至法院,请求五人支付赡养费。法院对此案进行了调解,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老人由其长女直接监护照料,其余子女每月承担相应的赡养费。调解书生效后,李某的长子孙某甲与次子孙某乙迟迟未履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二人的态度依然强硬,执行干警依法将二人银行账户冻结,并对孙某甲与孙某乙进行传唤。孙某甲与孙某乙到庭后,面对执行人员的询问,向法院干警倾诉自己的心结,因不满妹妹自作主张照顾母亲便不履行赡养义务。执行干警对孙某甲进行批评教育:“百善孝为先,赡养父母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其母亲在抚养五个子女的过程中历尽艰辛,现在年事已高,作为子女应当尽力照料母亲。”经过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孙某甲与孙某乙主动履行了应尽的义务。但是,在给付其母亲赡养费时,孙某甲提出为保障赡养费能够为其母亲所用,希望将赡养费转至法院执行账户,由法院转交给其母亲。执行干警随即奔赴申请人李某的住所地,并联系李某的其他子女,在干警法理与情理的劝说下,李某的子女们同意赡养费由直接照料母亲的长女监护保管,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武邑法院在执行涉老婚姻家庭案件办理中,倡导关心、关爱老人的文明风尚,让老年人群体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坚持以爱老之心,筑牢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盾牌。

关键词:武邑,法院,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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