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法院:邻里矛盾引纠纷 暖心调解促和谐
案件无小事,事事连民心。一纸判决虽能明辨是非,但未必能彻底消弭纷争。司法裁判的最高境界,从来不是简单的胜败之争,而是以“和合”之力让公平正义在人与人相互理解的土壤中生根发芽,绽放出绚烂的人性之花。即日起,景县法院微信公众号开设“‘景景’有‘调’”专栏,挖掘、总结、展示本院调解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通过一个个鲜活的小故事,充分展现景县法院调解工作实绩和风采,彰显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责任与担当,敬请关注。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生活中,邻里之间互谅互让、和睦相处的故事很多,但也有没把握好分寸引发纠纷导致对簿公堂的情况。近日,景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道路使用引发的邻里纠纷案件。经过承办法官的实地勘察和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互谅互让,让原本势同水火的两家人握手言和,再续邻里情。 刘某与孙某是多年的邻居,孙某住在刘某东边,两家之间有一条3.5米宽的小路。在孙某看来这条道路是其在自留地上修建,故在路上堆放砂石料等物,而刘某则认为此路是其出行必经之路,孙某胡乱堆放杂物行为导致道路狭窄通行不便;另孙某想在其靠近此路的院墙外搭一个车棚用来存放电动车,而刘某认为搭车棚势必会占用公共空间,因此坚决不同意……长期以来,双方矛盾不断激化,尽管当地基层组织和相关部门多次调解,但问题始终未能得到有效解决。最终,刘某以排除妨害为由将孙某诉至景县法院。 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案情后了解到,两家不仅是邻里关系,还是远房亲戚。为避免矛盾激化,妥善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多次前往村委会深入了解情况,经过在现场拉皮尺测量道路和双方房屋的具体位置,确定案件的基本事实,并邀请村委工作人员等多方参与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听取双方的意见,确定双方矛盾的焦点和堵点,释法明理,耐心劝说,希望两家人“互相谅解”,要将眼光放长远。双方慢慢打开心结,逐渐放下成见,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刘某同意孙某在不影响双向交通的前提下搭建车棚,孙某则移走路上的砂石料,保证刘某正常通行,多年积怨随之化解,久违的邻里亲情重新回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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