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景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河北省景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邢振龙与崔志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崔志锋至今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以下悬赏公告: ![]() 1、被执行人:崔志锋,男,汉族,1982年9月7日出生,住景县留智庙镇南大屯村,身份证号:131127198209076690。 2、执行案号:(2025)冀1127执恢311号 3、执行标的:66389.44元 4、悬赏条件:举报人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并据此执行到位全部或部分执行款的,给予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进行奖励。 5、悬赏期限:2025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17日。举报电话:0318-5831877 19003188803 (野法官) 举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特别说明: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景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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