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县法院强化措施积极应对立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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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5月1日起,案件受理制度由立案审查制变更为立案登记制。截止到5月15日,立案登记制已经实行了11个工作日,饶阳法院立案庭干警对立案登记与立案审查的区别以及立案登记制度的优势和特征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为更好的开展立案工作,服务办事群众,饶阳法院要求立案庭干警做到三个“强化”,积极应对立案改革。 一、强化学习理念,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立案庭干警加强对立案登记制度的学习,每周开展一次专题培训。针对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中关于立案登记的范围、程序、配套机制、制裁违法滥诉等规定以及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行政诉讼法》中关于立案登记制度的规定等内容展开学习,并随时总结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确保干警找准各自定位,把握工作重点,依法依程序开展立案工作。 二、强化调解优先理念,有效化解矛盾。立案阶段的调解工作是促进纠纷便捷、经济解决的有效途径。立案登记制实行以来,庭前调解案件的来源更加广泛,数量也有所提升,立案庭干警强化调解优先的理念,对当事人争议不大,双方都有调解意愿的,进行立案阶段的调解,进一步缓解案件压力,节约审判资源,防止矛盾升级,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三、强化效率理念,提高工作质效。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接待办事群众、受理案件数量有了一定幅度的上升,为提高工作质效,立案庭干警强化效率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大厅设有一台触屏式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查询诉讼须知、文书样式、案件信息等内容;对于符合立案条件、但立案材料不全的案件,立案法官为当事人列明需要补正的材料,方便当事人一次性补齐,此外立案大厅还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南手册、明白纸、各类文书样本、书写文书专用桌椅等,为当事人提供从写起诉材料,到递交材料、审查、缴费、立案的一条龙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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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饶阳,法院,立案改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