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
![]() ![]() 中国网中国视窗讯(贾占安王建欣赵纪超陈光)日前,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的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评定工作中,安平县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被授予全国“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光荣称号,这是衡水市检察系统中唯一一家获此称号的单位。 安平县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自2008年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评定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后,该院党组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把创建全国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确立为新的工作目标,以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为保障,不断加强驻所检察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了多年无重大监管安全事故发生。 ——强化领导,为驻所检察发展筑实基础 院党组坚持高起点、高定位、高标准、高要求,投资80余万元,对驻看守所检察室进行了装修装备。新建办公用房5间,设有会议室、监控室、档案室,办公桌椅、文件柜、计算机、数码相机、摄像机、复印一体机、扫描仪、传真机、电话、等办公设施也一应俱全,并严格按照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的要求,加大科技投入,对驻所检察室监控系统进行全部更新,达到全方位监控,且升级成独立自主的监控系统,实现同步录音、录像,完成了“两网一线”建设,同时在监管场所设立了检察机关自侦提审室,并具有远程提审约见功能。与此同时,还对看守所的围墙加固,安装了防护网,对各监室也进行了改造,安装了手机屏蔽器,为创建一级驻所检察室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强化主线,为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提供保障 为了确保监管活动的依法进行,加大了规范监管活动的监督力度,坚持“日巡查,周检查,月大查、节假日联合查”,通过查隐患,堵漏洞、抓整改,及时掌握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动态,并积极推行检务公开,进监区监视,向在押人员发放约见卡,坚持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制度。2011年以来,开展自行检查280次、检察长检查25次、与看守所、武警联合检查40次;法定节假日重点检查20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30个,纠正监管活动违法17件,参加联席会议40次、狱情分析会35次,集体教育20次,个别谈话教育500次,受教育人数达1500人次。 ——创新机制,推动驻所检察科学发展 1、在全省率先实行了AB门制度。武警控制A门,对进出人员、货物进行全面检查,查出问题给予奖励;公安控制B门,对进出人员及货物进行第二次检查;驻所检察干警进行抽查的安全检查模式,牢牢把住了监区进出口,确保了监管场所安全。 2、切实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树立对在押人员人权保护理念,积极宣传法律,使在押人员学法知法懂法,完善检察举报信箱和检察官约见制度;规范接见日,主动与在押人及其家属座谈,畅通在押人员的救济渠道,认真受理在押人员及其亲属的控告、举报和申诉;完善跟踪监督制度对投牢和因判缓刑出所人员每年跟踪回访4次;关心在押人员的生活,特别是对生病的在押人员,对他们的治疗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在全面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同时,特别关注在押未成年人的帮教管理。结合驻所检察职能,推出“法律帮助”、“心理关注”和“经济资助”三项举措。2011年以来,共为在押人员提供法律帮助56次,心理咨询29次,安排拨打亲情电话18次,对3户在押人员家属进行了帮扶,实施了实际感化教育。 3、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新业务。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认真探索各项新业务的工作方法和实际应用,摸索出了一套自己的工作方法,对5名在押人员向办案单位或部门提出了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或意见,均予以采纳。 ——加强队伍建设,为创建规范化检察室提供人才动力 为了给驻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先后调配3名高等院校本科生充实驻所检察队伍。驻所检察室4名正式干警,平均年龄33岁,均具有本科学历,其中三人具有检察官资格,全部熟悉监所检察法律专业知识、熟练操作计算机,全部具有汽车驾驶技能,使驻所队伍的年龄知识文化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驻所检察室的检察干警爱岗敬业,廉洁自律,秉公执法,从未有违法违纪情况发生,监所检察工作连续三年被市院评为先进集体。2013年以来,先后有秦皇岛市昌黎县人民检察院、保定市南市区人民检察院、衡水市景县人民检察院等来进行经验交流。 2015年,安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开拓创新,改革进取,不断提高驻所检察工作水平,为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监管场所稳定、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公平公正做出更大的贡献! |
关键词:安平,检察院,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