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确保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
司法行为是否规范,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能否得到有效实现,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景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通过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监督体系,提升队伍职业素养,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一、健全完善执法规范化体系,着力构建司法规范化长效机制 一是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按照高检院印发的2013年版《执法工作规范》,对一些旧的、过时的执法办案规范进行了全面清查、系统梳理和修订完善,明确了检察业务工作的执法要求、执法措施和执法标准,建立了系统规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制约有效的执法规范化制度体系,切实把各项执法活动纳入最新的规范之中。 二是细化执法办案流程。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诉法和民诉法,紧紧围绕检察机关的主要业务工作,进一步严格执法工作程序,健全完善受理、立案、侦查、逮捕、起诉、监督等执法工作流程,努力做到使执法办案工作项项有规定、件件有标准、事事有程序。 三是规范日常工作纪律。根据新时期、新阶段检察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坚持兴废结合、拾遗补缺,清理、补充和完善了值班备勤、车辆管理、涉案款物管理、收发文登记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坚持实行值班备勤及上下班签到制度,纪检组不定期对值班带班和干警在岗、公车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根据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二、健全完善内外部监督体系,促进司法工作规范开展 一是完善执法办案检查评估机制。选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担任案件质量督察员,在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定期抽查相关案件,并对适用强制措施和执行办案程序等情况实行跟踪监督,对发现的个别案件质量不高、部分制度落实不力、案件卷宗文书不规范等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是完善接受外部监督机制。全面深化检务公开,积极推行诉讼法律文书公开机制,对生效的法律文书能公开的尽量公开。进一步扩大检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对检察机关的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进展、重大案件查办第一时间在门户网站公布。对执法规范、执法过程、执法结果、执法依据,依法可以公开的都向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和社会公众公开,真正做到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公正。 三是健全完善对重点岗位、重要环节的监督机制。坚持把业务科室的执法办案活动作为监督重点,今年以来,就举报线索管理、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办案安全防范、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10余次,开展执行禁酒令、警用车辆管理、办案安全防范等检务督察活动20余次,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三、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夯实规范司法行为的根基 一是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与规范检察权行使、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认真查找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杜绝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不廉洁的司法行为,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按照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的目标要求,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体辅导相结合、聘请专家授课与外出考察学习相结合、案例评析与理论研讨相结合等方式,狠抓干警业务培训。通过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选派优秀干警参加高检院、省市院各类学习培训以及组织开展业务竞赛、优秀法律文书评选、观摩庭等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使检察队伍业务素质有了新的提高。 三是加强检察队伍的管理。从大处着眼,细处入手,把队伍管理向八小时以外延伸,向家庭渗透,从日常管理到办案的每一个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严格的制度,做到人人都在约束内,事事都在规范中。同时,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做到多强调、多检查、勤汇总、常通报,坚持赏罚分明,确保干警不闯“雷区”,不触“高压线”,不越“警戒线”。多年来,全院干警都能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和办案纪律,没有出现一起错案、没有发生一起办案事故、也没有发生干警违法违纪问题。(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金涛) |
关键词:推进,司法,规范化,检察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