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城县公安局破获一起生产、销售假药案
![]() “四打四治”专项行动以来,故城县公安局加大对生产、销售伪劣食品药品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全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近日,该局食药大队根据线索依法对郑口镇某中医推拿店进行检查,在该店药架上发现200ML中药熏蒸液7瓶,500ml的中药熏蒸液10瓶,中药熏蒸液使用说明书324张,中药熏蒸液标签324张,并依法对上述物品进行提取。后经故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吴某某生产的“中药熏蒸液”进行真伪鉴定,认定该“中药熏蒸液”未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属无《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配制制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中药熏蒸液”应按假药论处。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吴某某(男,35岁,山东武城人)对自己非法配制制剂并销售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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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永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