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市公安局公开招录巡警、文职人员的公告
经冀州市公安局党委决定,市政府、市委政法委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安巡警队员、公安文职人员。 一、招录职位 共招录巡警队员7名;文职人员2名。 二、招录条件 1、政治可靠,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公安工作。 2、具有冀州籍(包括生源地、兵源地为冀州户籍),年龄在18-30周岁(1985年8月31日-1997年8月31日出生)。 3、巡警队员要求为男性,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擒拿、搏击、攀登等专业特长的退伍士兵可视情况放宽到高中或中专学历);文职人员男女不限,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警校毕业生或从事过公安工作的人员可放宽到大专学历)。 4、男性身高1.70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0(含)米以上,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传染性疾病。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治安、刑事处理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公安机关清退的保安联防; (4)本人及直系亲属被劳教或受过治安、刑事处理的;信仰邪教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 三、招录程序 1、报名:2015年10月19日至10月22日到冀州市公安局报名。报名者按照报考职位提供退伍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能证明本人学识水平、工作能力及特长的纸质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初试:10月24日报考人员统一在冀州市公安局参加笔试,报考巡警的人员笔试后参加1000米测试。 3、面试:按照初试成绩1:3的比例择优进入面试。 4、体检:根据招录计划人数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巡警取前7名,文职人员取前2名,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5、政审:体检合格人员在冀州市公安局网站公布,按照时间要求到冀州市公安局政治处领取政审表,到户籍地派出所进行政审。 6、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7、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相关规定,请登录冀州市公安局网www.jzsga.gov.cn见详情。 四、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招录的公安巡警和公安文职人员实行聘用制,由公安局与本人签订三年用工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巡警队员和文职人员岗位工资1500元。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工作的,按照相关规定交纳养老、医疗、工伤三项社会保险金。 五、有关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 (2)考务费100元。 (3)本次招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联系人:吕福祥 方新勇 联系电话:8612027-8230 |
关键词:冀州,公安局,巡警,文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