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城区法院打造轻刑快审“三方远程视频庭审”模板
![]() 11日上午,桃城区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下,采取“网上三方远程视频开庭”方式审理了被告人潘某某被控盗窃罪一案。庭审整体节奏张弛有度、程序简明合理、礼仪庄重严肃。 为打造具有衡水特色的三方远程庭审模式,桃城区法院在上级法院院的指导下,针对庭审规则、庭审程序、庭审礼仪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从庭前书记员组织入庭,庭审过程中公诉人的证据展示、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到庭后法警与被告人核对笔录,每一个庭审步骤、每一个细节均经过反复的打磨、调整,力求实现庭审“质”、“效”的高度统一,并达到最佳社会效果。 本次庭审有别于传统庭审模式,公诉人和被告人分别在检察院远程公诉室、看守所视频讯问室通过视频终端参加庭审。从法院数字审判庭的显示屏上,法官、辩护人及旁听人员能够清晰的看到,本地画面、检察院画面与看守所画面随庭审进程切换。随着法锤敲响,审判员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程序顺次进行,有条不紊,严谨顺畅。23分钟后,庭审结束,法官当庭宣判,潘某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其违法所得人民币四百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三方远程视频开庭是“互联网+”思维下进行的新尝试与新探索,充分彰显了司法公开、公平与公正。今后,桃城区法院将进一步加快制定轻刑快审“三方远程视频庭审”的操作流程和工作规范,形成规模化、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力争成为全国三方远程视频庭审的先进模板。(隋魏巍代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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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永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