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新区分局办理一起环境污染案件
“2015利剑斩污”行动开展以来,分局采取多种措施广辟线索来源,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提升起诉率、破案率。近日,分局治安大队又破获一起污染环境案件。 2016年3月4日分局接新区环保局报警称:康辛庄村的小铸造个体户康某某在未取得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进行违法生产,并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前提下违法进行排污。接报后,分局治安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对该企业进行调查。经查证,2016年1月11日,滨湖新区环保局在排查辖区小铸造(小翻砂)企业时,已经责令辖区所有小铸造(小翻砂)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并于1月12日24时前自行拆除主体设备。截止3月4日,康辛庄村的小铸造个体户康某某(男,51岁,桃城区彭杜乡康辛庄村人)仍在违法进行生产并排污,期间,新区环保局曾多次对其下发停产整改决定书,但他仍我行我素继续违法进行生产并排污。分局立即将康某某传唤至分局。经询问,康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康某某男已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 |
关键词:滨湖新区,环境污染 |
责任编辑:王永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