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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案件巧执行 老人权益得保护

2016-04-21 10: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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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冀州市法院办案人员广开思路,通过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成功执行了一起赡养案件,保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

  魏屯镇韩庄村有两位老人,膝下有三个儿子,由于家庭矛盾,其中一个儿子不尽赡养义务。此事虽经亲友及村干部多次调解,但一直未果。夫妻二人一气之下将其儿子诉至法院,要求给付其父亲患病时所花医药费,冀州市法院受理此案后,将其作为重案优先执行,并多次传唤二人之子,其都以没钱为由拒绝给付,执行人员又多次去被执行人家中想以说服教育的形式让其履行赡养人的义务,被执行人每次都是避而不见,把大门反锁,后来干脆全家搬离本村让法院执行人员找不到人。执行人员经多方打听知其在某工地工作后,又马上前往打工地找其谈话,结果又是空手而归没见到人。看着两位体弱多病、无经济来源又无生活能力的老人为了不孝顺的儿子而四处奔走,执行人员真是心急如焚。后经老人申请又与该村村干部协调,根据物价部门出具的价格证明,将被执行人的玉米折合人民币以折抵老人的医药费。这一行动不但解决了两位老的医药费、赡养费而且给其他不赡养老人的村民以警示。

  在这起案件当中,冀州市法院的工作人员通过不懈的努力,最终用法律的武器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百善孝为先”,父母给了我们生命,给了我们无尽的爱,让父母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是每个做子女的应尽的义务。善待父母,常怀感恩之心,不然等待你的将是道德与法律的双重审判。

关键词:法院,赡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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