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初一两天,桃城区12人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根据《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和要求,按照市公安局统一部署,春节期间,桃城警方全体值班警力在局领导带领下,走上街头,全力开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查处工作。 三十、初一,桃城警方全体值班警力,全部走上街头,开展禁放宣传查控工作。仅仅两天之间,12人因违规燃放烟火爆竹,被桃城警方依法传唤,其中行政罚款7人,行政拘留5人。 2018年2月15日夜,市公安局桃城分局人民路派出所依法将三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行政拘留5日。 2018年2月15日夜,市公安局桃城分局新华路派出所依法查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人蔡某,现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2018年2月16日6时许,市公安局桃城分局东门口派出所依法查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人李某,现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虽然警方做了大量禁燃烟火爆竹的宣传工作,但是依然有少数市民置禁令不顾,心存侥幸燃放烟火爆竹,最终被民警叫去“谈话”甚至拘留。 下一步,桃城警方将持续保持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加强巡逻力度,持续、不间断的开展禁放宣传,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燃放行为!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禁放行动,主动监督举报违法燃放行为,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珍惜难得的禁放态势,警民携手,同心协力打赢禁放攻坚战。 |
关键词:桃城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
责任编辑:王永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