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检察院护航碧水蓝天 批捕污染环境嫌犯
近日,景县人民检察院主动介入一起污染环境案,提前掌握案件材料、研析证据、引导侦查,从严从快依法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 经查,2018年3月份以来,张某某在其村子西边自己经营的养牛场内非法进行“小电镀”镀锌加工,产生废水未经任何处理排入厂房后渗坑内。经检测,其排放的废水含有铬、锌等重金属,远远超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上百倍,严重污染环境。 景县检察院对该案高度重视,指定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依法收集、固定证据,案件报捕后,依法快速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景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保持对污染环境犯罪的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利剑斩污,严惩污染环境犯罪,守护碧水蓝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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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永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