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刚刚释放又被抓 上演“四进宫”
10月17日22时许,一群众向枣强县公安局大营派出所报案:其当晚停放在某饭店门口的电动三轮车被盗。接报后,办案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缜密侦查,很快锁定并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 经查,王某之前因盗窃已被判过三次刑,就在当月刚刚刑满释放,出狱不久的王某又“重操旧业”,仅在一周之内先后作案三起,在大营镇火车站广场处盗窃电动三轮车一辆、在大营集市趁一名60多岁的老太太下车捡拾垃圾之际,将其电三轮骑走…… 出狱没几天的王某再次被刑事拘留,这一切都是咎由自取。但不管怎么说,小编还是希望“四进宫”的他在监管人员的教育下,能够良心发现、痛改前非,出来后堂堂正正做人,为社会贡献一些正能量。同时也希望广大群众以此为戒,世有百行,切莫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否则,不仅自己终食恶果,父母亲人也将因之蒙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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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永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