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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强法院:意外工伤索赔偿 恢复执行终和解

2018-11-12 17:5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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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8日,在国庆后上班的第一天,武强法院执行局收到了一面来自武强县西樊屯村委会的锦旗。而令人奇怪的是,西樊屯村委会并非任何一方当事人。

  事情要从八年前的一场事故说起——寇某、窦某、李某均为西樊屯村的村民,寇某在窦某、李某经营的电镀厂从事电镀镀铜镀镍工作。因漂洗的清水盆破了漏水浸湿了寇某脚上破损的布鞋。并没有其他防护措施的寇某在两日后发现右脚出现了红肿,随后窦某、李某多次陪同寇某先后前往多家医院进行诊治,寇某的右脚拇指难以确诊,曾被诊断出右脚红斑性肢痛症、右脚足趾炎等。但寇某、李某从未向向医生提供镀铜工艺的化学配方,寇某一直未能查明病因,也一直未能治愈。

  事故发生后,寇某因为后续治疗,长期用药,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先后多次到法院起诉寇某、李某要求赔偿损失。

  2013年寇某申请执行后,执行干警将15750元的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交与寇某。2014年寇某因索要后续医疗费用13744.81元及案件受理费600元等申请执行。执行干警查询银行存款,多方调查、走访,对被执行人李某进行拘留,确定二被告无财产可供执行后,申请人寇某到县、市、省多次上访,为解决申请人的生活困难,积极向上级申请司法救助,多次向中院、县政府汇报寇某情况,最终为寇某申请下14000元救助金,并将延迟履行金等共计1544.81元交到了寇某手中。2017年,寇某再次因为医疗费用申请执行,而此时经过两次执行程序的窦某、李某早已油盐不进,无论执行干警是查控银行、房产,还是采取失信、限高措施,甚至是采取拘留措施,二被执行人都不再拿出一分钱来,案件只好终结本次执行。2018年,寇某的案件恢复执行后,执行局长张正国联系到了西樊屯村村委会,再次向村支书了解一下双方的情况。村支书坦言,村委会也想为双方调解一下,毕竟都是一个村的,这么多年来,因为医疗费用,反复的起诉,申请执行,而且这样也太伤乡亲感情了。但是现在寇某又向法院起诉了,矛盾再次激化,调解工作太难做了。

  张正国并没有因此放弃,一方面他让执行干警按程序进行查控,将二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设置失信彩铃并通知其不履行将再次对其进行拘留,给其施加压力;另一方面向武强小范法庭了解寇某这次起诉的具体情况、案件进程。

  中秋与国庆双节来临,法院执行干警却并没有休息。张正国抓住节假日双方都在家中的机会,在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干部的帮助下,将双方当事人的亲属组织到一起,发动亲属的力量为双方去做调解工作,被执行人的亲属自愿为被执行人拿出部分钱款促成调解。功夫不负有心人,10月6日,张正国再次将双方传至法院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二被执行人一次性给付寇某本案执行款和后续医疗费用共计51500元,寇某以后再因此伤害治疗发生的各项要求二被执行人进行赔偿。达成和解当天,李某立即将全部钱款送到了执行局。寇某领到执行款后,将在小范法庭的案件撤诉。

  一场困扰了双方当事人八年之久的案件至此终结。寇某再也不用拖着受伤的右脚来到法院进行起诉,申请执行。窦某、李某也再也不用担心被法院传唤,拘留,也再也不用因为失信接受他人异样的眼光。

  2013至2018年,五年的时间,执行干警为了寇某的案件一次次查控,一次次调查,一次次走访,一次次调解,从未有一次因申请人的不理解而懈怠,也从未有一次因被执行人的谩骂而灰心。公正执法、一心为民,这是执行干警在国徽下的庄严承诺,这是执行干警砥砺前行的不竭动力,这是执行干警解决执行难的强大信念。(通讯员吴琼记者隋魏巍)

关键词:武强,法院,工伤索赔,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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