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欠款千万却住豪华别墅 两地三家法院协同执行
近日,为维护司法权威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景县法院执行局再度重拳出击,在衡水市中院、徐州市中院的协同配合下,顺利执结一起因民间借贷纠纷引发的、涉案标的高达千万、涉案房产在徐州市的强制迁出房屋执行案件。 王某某诉董某某、房某、颜某、张某、江苏某实业有限公司、徐州市某运输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衡水市中院审理,判决六名被告共同偿还原告1075万元,判决生效后,六名被告均未按照判决履行义务。王某向衡水市中院申请执行,中院指定景县人民法院执行此案。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景县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董某下达了报告财产令,但董某无合法理由拒不向该院报告财产,执行人员多次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最终将被执行人董某名下位于徐州的一处豪华别墅查封,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被执行人仍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随后,执行人员将该处房产依法进行评估拍卖,且拍卖成功,但被执行人拒不搬出,该院多次向其送达限期迁出房屋令,并多次做其思想工作,但董某及其家人拒不配合。因董某及其家人态度强硬,案件执行一直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后多次沟通无果,故决定对该案进行强制执行。行动前,景县法院执行局向衡水市中院详细报告了案情,并请求衡水市中院、徐州市中院协同执行。 2日早6点,执行人员直奔涉案公寓,将被执行人董某强制拘传至徐州市中院,向其做工作,并说明拒不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但董某仍不为所动,后其家属主动到徐州中院,在听取执行人员的劝导后,态度逐渐转变,开始答应20日内迁出,趁热打铁,执行人员再次向其解释必须马上迁出的理由,二人由开始的20日内,到后来的15天、7天,最后同意马上回去迁出。鉴于二人此前表现,为防止二人反悔,决定将被执行人董某留置徐州中院,允许被执行人家属回家搬迁,并部署多名警力维护现场。就这样,搬迁工作直至晚7点终于结束。搬迁结束后,执行人员为此处公寓更换了新门锁,并带领被执行人董某向该别墅区的物业公司说明此处公寓以后将不在董某名下,买受人将于近日携带相关手续材料到物业公司办理登记,请物业公司予以配合。至此,一起“骨头强迁案”在三家法院的合作之下完美执结。 此次执行行动,充分体现出了协同执行指挥统一、分工明确、目标明确,大大提高了执行力度,特别是疑难案件和复杂案件的执结,最大限度发挥法院的合力,为基本解执行难工作起到了强大的推动作用。同时,增强了法院执行力量的团结奋进,同心聚力,协同执行将更加得到执行干警的支持和人民群众的拥护。(通讯员王青青记者隋魏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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