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衡水长安网 >> 您当前的位置 : 武邑 >> 综治维稳

武邑查处一辆私自改型货车

2018-11-29 17:13:52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23日,武邑交警大队联合交通、质检部门开展“治超”工作时,查获一辆非法改装车辆外型的货车,并当场处罚。

  当日上午,联合执法队在衡井线与威武大街交叉口执勤时,由西向东驶来一辆轻型仓栏式货车,民警拦停检查后发现,驾驶人戚某为装卸货方便,擅自将车斗改为自卸翻斗,严重改变了车辆外型。对戚某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予以严厉批评教育,并依法罚款500元。后悔不已的戚某表示一定吸取教训,不再做这种愚蠢的事情。

  民警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允许,擅自改装机动车底盘、发动机、悬挂、变速系统、方向系统、车胎轮毂、车灯、车身颜色喷涂和外观结构,以及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数据不符的都属于非法改装行为。改装一定要遵守规则,切不能随心所欲。(记者张洪宁)

关键词:武邑,改装,货车,处罚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张梅胜

主办单位:中共武邑县委政法委员会
技术支持:长城网   
冀ICP备16012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