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县公安局处理一起KTV酒后打架案件
2018年11月12日凌晨,阜城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接警称:在某KTV有人打架。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经查,当晚在KTV唱歌的车某偶遇了王某,因王某于几日前与车某有过纠纷,又加上两人喝了不少酒,车某与王某在包房争吵起来。王某称自己被车某殴打,而车某却说二人只发生口角之争,对动手之事绝口不提。 办案民警勘察现场后发现,现场无监控,包房内无明显争斗痕迹,但王某脸部红肿,脖子有明显抓痕,办案民警便把侦查重点放到寻找目击证人上。时值凌晨,KTV中消费者已经寥寥无几,办案民警连夜查看走廊监控视频,询问KTV服务生,终于找到了证人徐某,据徐某指认,亲眼所见车某对王某实施殴打,而王某并未还手。 11月26日,办案民警依法将车某传唤至阜城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车某处以三日行政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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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