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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城区法院启用速裁程序审结七件认罪认罚刑事案件

2019-08-06 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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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6日上午,桃城区法院启用速裁程序,对7名被告人被控危险驾驶犯罪刑事案件进行了集中开庭审理。

  桃城区法院此次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7件刑事案件,均属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在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及认罪认罚的相关法律后果,并对各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真实意愿进行核实的基础上,简化了法庭调查和辩论程序,同时充分保障各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法庭当庭宣判,7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7名被告人中的5人分别判处拘役1至3个月,并处3000元至4000元的罚金;对2名情节轻微的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整个庭审过程仅用时9分钟,宣判后7名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启用速裁程序审理刑事案件,是桃城区法院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过程中迈出的坚实一步,对于促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兼顾刑事审判的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作用。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桃城区法院将针对认罪认罚的刑事案件,不断细化实施细则,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罪责相适应和证据裁判原则,推动刑事案件审理的提质增效。(记者隋魏巍)

 

关键词:桃城区,法院,速裁程序,认罪认罚,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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