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砖款不还被诉 法院细调解化纠纷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有位买家认为卖家有过错,拖欠部分货款没有给付,最终被卖家诉至法院。近日,武邑法院城关法庭法官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法官耐心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周某给付原告吴某砖款。 原告周某和被告吴之前认识。原告经销面包砖,被告承揽建筑工程,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被告多次在原告处购买面包砖。后来,因被告有部分砖款未结清,在索要过程中被拒,一气之下将被告告上法庭。在审理过程中,被告开始时称并不欠原告砖款,是因为原告不讲信用,在送砖过程中将砖的价格上涨了。办案人员经向原告了解,原告没有否认涨价的事实,但称是因为成本上涨了,并且将涨价的情况提前告知了被告,被告知道砖涨价这情况。城关法庭办案人员受理此案了解情况后,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耐心听取当事人内心的想法,找准矛盾焦点,细心做双方工作。经过办案人员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同意只要被告偿还部分砖款,剩余砖款不再索要。达成调解协议后,被告积极筹集钱款,当庭将调解钱款给付原告。(通讯员吕东 记者隋魏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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