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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强县人民检察院荣获“河北省模范检察院”称号

2019-12-24 11: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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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枣强县人民检察院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作为,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打造“阳光检察”、“民生检察”,倾力服务人民群众,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更实更好的法治产品。

  枣强县检察院先后被授予全省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先进院、“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表现突出集体、“服务经济发展先进单位”“先进基层检察院”“实绩突出领导班子”等荣誉称号。2019年10月29日,被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表彰为“河北省模范检察院”。

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 服务大局彰显检察担当

在优化营商环境上精准发力

  制定实施《关于办理涉企案件的若干规定》,把中央对民营企业的政策红利转化为可操作的检察执法规范。整理辑印《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政策知识汇编》,并发放到民营企业家手中。对民营企业及相关人员涉嫌犯罪案件,不批准逮捕1人,作出不起诉4件4人,向法院提出从轻、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量刑建议并被采纳9件14人,判缓刑8件13人。

在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上精准发力

  持续开展“利剑斩污”、大气污染治理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开展了“纳污坑塘”“黑臭水体”治理、河湖“清四乱”等环保公益诉讼专项活动。

在助力精准脱贫上精准发力

  院党组坚持每月研究扶贫工作,并把专题党组会开到扶贫村,现场办公,破解难题。先后为帮扶村新建标准化卫生室、出村公路、村内街道,安装了太阳能路灯、变压器和防渗管道,修建了文化休闲广场和电子商务平台,建成了农家书屋。2017年,帮扶村被县委、县政府授予“文明村”称号,2018年,驻村工作队被省委组织部评为“优秀驻村工作队”。

顺应人民群众对平安枣强的新需求 履职尽责贡献检察力量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对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敢于担当,主动出击,营造平安和谐的法治环境。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建立检察长、分管院领导、责任部门、联络员四级“责任传导体系”。对涉黑涉恶案件实施台账式管理,实行“三日一报”诉讼进展制度,典型性、代表性案件随报制度,重大、敏感及存在重大分歧案件专报制度。发挥捕前诉前主导作用,指导公安机关串并案件,采取系统思维方法,把分散个案拓展成黑恶案件。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

  扎实开展涉检信访案件“清零”行动。对涉检信访案件进行大清理、大起底,成功化解全部信访积案。“将心比心”,对群众来访认真落实“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

顺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关注 主动作为创优检察产品

稳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

  认真落实“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这一新的历史定位,坚持在保持适度办案规模的基础上办好典型案件的工作思路,把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贯穿于整个公益诉讼过程中,着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高标准全方位塑造“未检”品牌

  把未检工作纳入全院整体工作布局,举全院之力,集全院之智,努力打造具有枣强特色的未检品牌。成立未检宣讲团,开展“护蕾”夜校。改造提升看守所、未检提审室、未检办案工作区,建设占地30亩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

顺应人民群众对队伍建设的新期待 严管厚爱夯实发展根基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涵养良好政治生态

  运用主题党日活动,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斗争精神。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理想信念,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搜集整理各类党建资料汇编成册为《党建资料汇编》《党员干部应知应会》,完善学习制度,提升学习的针对性。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提振队伍精气神

  大力实施《青年干警培养计划》,主动为青年干警搭建实践锻炼平台、争先创优平台、成长进步平台。以图书室升级改造为依托,建成“微型图书馆”,定期开展诵读比赛、演讲比赛、好书推荐等活动,提升干警文化素质。举办青年干警发展愿景座谈会,了解青年干警心声,倾听青年干警愿景,促进青年干警成长成才。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党建和创”系列活动,实现了基层党建工作优势互补、融合互动、合作共赢。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探索构架绩效评估体系

  作为全市推进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规范化试点单位,通过制度创新、方法创新、管理创新,不断探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新途径,建立并形成业务考核、行政效率、综合评估、内外监督、责任追究五大体系。2018年5月,全市检察机关“五个全面提升”工作推进会在枣强召开,现场推广该院做法。同年7月份,省院检察长丁顺生同志到枣强检察院调研,对各项工作尤其是绩效考核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绩效考核制度推行以来,有效激发了干警争先创优意识,增强了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先后有20余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2019年10月25日,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郑莉莉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授予“个人二等功”。

  初心不改使命在肩,担当实干逐梦前行。枣强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初心不忘、使命牢记,忠诚担当、接续奋斗!

关键词:枣强县,检察院,“河北省模范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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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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