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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强县十佳“村居法律顾问”先进事迹】武强县人民法院--刘硕博

2020-05-23 16: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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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硕博,武强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助理。2019年以来,同时担任周窝镇任家庄村和西小章村的村居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工作期间,她不断强化司法为民意识,延伸法律触角,推动法律服务下沉基层,助力打通基层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被评为2019年度十佳“村居法律顾问”。

  当好“宣传员”提升群众法律意识

  “定期进行法治宣传,引导村民学法、守法、用法,是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应有之义。”刘硕博将村居法律顾问的职责牢记心间,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坚持每个月至少到村1天,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接受法律咨询,现场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特别是针对农村群众经常遇到的婚姻家庭、相邻纠纷、交通事故赔偿、个人借贷等热点问题,她归纳汇总了常用的法律条文,并将呆板的条款规定和专业的法律术语,尝试着用方言土语讲出来,努力使老百姓听得懂、记得住,引导群众遇到事情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2019年6月份,她将村里个体户、私营企业主、承包工程的包工头20余人召集起来,进行安全生产法和劳动合同法的专项普法宣传。通过讲解法律条文、剖析典型案例、开展交流互动,让他们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强化了他们的安全防护和依法用工意识。一年来,刘硕博开展法制宣传13次,接受群众现场咨询、电话咨询8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20余份,有效地提高了村民的尊法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

  当好“参谋员”协助规范村务管理

  在工作中,刘硕博主动加强与村“两委”的对接,积极为村务管理建言献策。发挥专业优势,帮助村两委查找村级组织在开展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环节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村务“法律体检”,及时发现、规避和化解村务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针对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等规章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从法律角度开好药方,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和建议,有效促进了村务管理的民主化、法治化和规范化。在推进乡村依法治理进程中,刘硕博认为村干部是关键少数。所以,她努力争取村干部的理解与支持,对他们开展了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信访条例》《人民调解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教育,增强了村干部的法律思维和法律意识,规范了村“两委”的工作,也提升了村领导班子的权威。

  当好“调解员”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工作中,刘硕博不断提升自己做好调解的能力和水平,积极调和村民矛盾,使冲突纠纷的防范关口前移,预防各类恶性事件的发生,最大程度促进家庭和美、邻里和睦、乡村和谐。2019年8月份,西小章村比邻而居的张某和刘某因相邻权问题发生了矛盾。前邻张某十余年前在自家宅基房后种植十余棵槐树,当时房后尚无人居住。后来该村刘某在张某房后盖房居住,两家关系一直较为融洽。渐渐的,张某的槐树长成材,粗壮的树干对后邻刘某的通行造成了影响。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搞得关系非常紧张,成为了矛盾隐患。该情况经村委会反馈后,刘硕博主动介入,联合村干部及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询问两人家长里短时和他们达成两家宿无积怨的共识,讲述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并从法律角度分析,前邻的树确已影响了后邻的通行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终,前邻主动将树卖掉,后邻畅通无阻,双方握手言和。

关键词:武强,人民法院,刘硕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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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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