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亿!桃城警方破获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9年7月,市公安局桃城分局经侦大队接到多名群众报警称,自己在某投资公司进行了理财,投资金额从数万元至数十万元不等。但公司却突然关闭,公司有关负责人“跑路”,投资打了水漂。据统计,该案涉及受害人200余名,涉案金额达1亿余元。报案人数之多,涉案金额之大,让人不可思议。 据调查了解,受害人所接触到的投资公司,通过各种营销推广手段,吸引投资人,并承诺给予投资者2%的月回报,但实际上,该公司却只是一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空壳公司。 受害者郭先生称,他刚开始投资5万元,每月确实返了1000元,尝到甜头后的他,便更加坚定了投资的决心,2个月后,他又投进了10万元。但让他没想到的是,最后收到的却是投资公司“跑路”的坏消息。 2013年9月,犯罪嫌疑人刘某、张某、王某在担任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期间,为给公司筹集资金开发房地产,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成立了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公开向社会不特定人群200余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总金额1亿余元,其中3700万元用于开发房地产,另有6000余万元用于放贷他人,造成损失3000余万元。 案件一日不破,侦查就一日不放弃。经侦大队民警多次进行走访调查,有的甚至连续28天加班加点,今年5月份,警方终于先后将刘某、张某、王某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张某、王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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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