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城区检察院 88名“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观察员”正式上岗
“非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使用不合格食品”“校园欺凌”……针对这些与孩子们息息相关的问题,桃城区检察院在“六一”儿童节前夕印发《建立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实施意见(试行)》,同时举行“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观察员”聘任仪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据悉,为持续加强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力度,落实河北省青年中长期发展规划工作,在共青团桃城区委与桃城区教育局的支持下,该院创新机制,化被动为主动,结合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活动,反向聘任辖区学校的教职员工与家长为该院“未检公益诉讼观察员”。 六一前夕,该院举行聘任仪式,并印发《建立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实施意见(试行)》(下称《意见》),来自辖区44所中小学的88名教职员工与家长正式成为“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观察员”,对可能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进行监督。《意见》梳理了校园选址不合规,消防设施不达标;使用不合格食品、食品储存混乱;校园欺凌、性侵、虐童;非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暴力音像制品、网络游戏等8类可能存在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线索。“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观察员”将成为第一时间发现这些信息的“排头兵”。相关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线索受理后,该院将启动未检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程序,努力为全区未成年人提供更好、更优的司法保护,将法治融入校园、融入人心。 |
关键词:桃城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观察员,上岗 |
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