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鼠”盗窃天然气,饶阳公安一锅端
近日,饶阳县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一涉嫌盗窃天然气的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五名。 案发 2020年5月下旬,饶阳县某天然气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饶阳县某村几名农户家中燃气使用情况与实际不符,怀疑有人偷盗天然气,遂委派公司员工进行核查,核查过程中确实发现刘某宝、刘某举、刘某叶三户存在偷盗天然气现象,于是公司于5月29日到饶阳县局报警。 端倪乍现 接警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发现刘某宝、刘某举、刘某叶等三名农户家中的燃气表都有人为破坏的迹象,但具体如何能够偷盗天然气,作为天然气界“门外汉”的“警界君”对这设备和仪器自然是不太懂的。于是,民警向燃气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请教,正是这请教,让案件有了突破性的进展。 原来,每个燃气用户家都有一个燃气表,用以监测和记录用户燃气使用情况,这表与电表、水表的功能差不多,每个燃气表内部有“机械计数”和“电子计数”两种计数方式,两种计数方式虽不能更改,但“电子计数”被破坏后每天传送至公司后台数据库的数据就变成了“零”,据此公司便不会向用户收取费用,但只要实地查看,燃气表的“机械计数”仍然是持续监测用户的燃气使用情况的。刘某宝等三户正是通过破坏燃气表的“电子计数”端来实现偷盗天然气的。然而,这一技术层面的知识,普通老百姓是不知道的,而更改更是需要专业技术人员才能做到。正是技术员的这句话让民警重新调整思路,从该村“煤改气”工程开始查起。 监守自盗 这一查,该燃气公司员工的李某、宋某二人进入了民警的视线。李某(男,29岁,五公镇人)是饶阳县某天然气有限公司派到案发村“煤改气”工程的监工,宋某(男,25岁,五公镇人)是饶阳县某天然气有限公司派到案发村的维修人员,因为工作原因,二人与案发村“煤改气”工程时担任本村监工的刘某宝(男,39岁,五公镇人)、刘某举(男,32岁,五公镇人)二人相熟。 2019年12月底,在刘某宝、刘某举、刘某叶(男,42岁,五公镇人)三人因为“燃气使用过多,费用太高”找到李某想办法时,李某叫上宋某使用技术手段为三人更改了燃气表。李某二人从刘某宝三人处牟利共计3000元,但二人“帮助”刘姓三人的行为却给公司造成10000余元的损失。 法网难逃 5月30日,民警兵分两路,先后在饶阳县五公乡某村和饶阳县某天然气有限公司将李某等五人抓获归案。到案之初,五人妄图以“普通人不懂他们偷盗天然气的方法”掩盖犯罪事实,但是,当民警向他们展示了自己的学习成果后,五人最终低头认罪了。 目前,李某、宋某、刘某宝、刘某举、刘某叶五人因涉嫌盗窃罪被饶阳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
关键词:盗窃,天然气,饶阳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