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县检察院多措并举实现认罪认罚后零上诉
今年以来,饶阳县检察院积极落实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作为全院刑事检察重点工作来抓,采取多项措施,努力实现认罪认罚后零上诉。 全程告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该院受理后,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对于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在开始接触犯罪嫌疑人时就对其进行教育转化,办案全程告知其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坚持到办案期限的最后一天,最大程度地发挥认罪认罚的社会价值。 提高确定刑量刑建议适用比率。一方面与县法院加强沟通,统一量刑基准,就常见罪名统一主刑、附加刑、缓刑适用量刑标准,达成共识;一方面具体个案在量刑前与法官、律师沟通,充分听取量刑意见,说明量刑建议的理由和依据,争取达到各方都能接受的效果,提高量刑建议的准确度和精准量刑建议的采纳率。 深入开展认罪认罚释法说理工作。承办检察官办案过程中充分发挥检察主导作用,积极向嫌疑人做好释法说理工作,适当进行证据开示,让嫌疑人知晓检察机关据以定罪的重要证据,打消嫌疑人的顾虑,引导其主动认罪、积极协商。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在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就量刑建议如何提出进行细致演示,确保嫌疑人认罪认罚是其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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