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城区检察院综合优化“案-件比”促进办案质效提升
“‘案-件比’是建立在人民群众、案件当事人的感受基础上的,从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等多方面考量检察办案成效的综合考核标准。降低‘案-件比’是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的务实举措,全院干警要高度重视,力求将每个办案机制都进行优化,把每个环节工作都做到极致。”桃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占生为强化干警对“案-件比”重要性的认识、转变全院办案理念,多次在该院各类会议上这样讲道。 该院位于衡水市主城区,承担着三个区的办案任务,办案量常年居于全市基层院首位,且疑难、复杂、新型案件占比40%以上,仅今年前9个月,经过检察官联席会议多次集体讨论仍需提交检委会研究的疑难复杂案件就多达130余件。2019年,该院在办案任务重、疑难案件多的情况下,一度出现了“案-件比”高于该市平均水平的不利局面。为了改变落后局面,该院党组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深入分析原因、有效评估指导、多环节综合施策,促使该院“案-件比”逐步实现优化。当前检察业务数据分析报告显示,该院在疑难复杂案件占比持续高位的情况下,实现了今年连续9个月“案-件比”的不断优化,截至今年9月底,该院“案-件比”首次降至1∶1.01,接近1∶1的完美比例,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幅度超过110%,各项工作举措取得明显成效,办案质效大幅提升。 今年以来,该院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高检院涉疫情案件办案要求的前提下,以提升办案质效为目标,积极谋划、扎实落实、多措并举,在完善“捕诉合一”办案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转变办案理念、强化办案责任制落实、优化办案机制。为从深层次转变干警的思想认识,该院通过党组(扩大)会议、全院干警大会、检委会、部门例会等多个层次,逐级开展分析整改,找准、找实问题和原因,提出具体解决办法,并对有关措施执行效果进行研究论证,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完善。 该院注重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集体讨论作用,以及部门负责人和主管副检察长对重点环节的审核把关作用。持续规范对案件退查和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的实质把关,在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充分研究案件证据、退查必要性和证据补充可能性后,认为具备退查必要性的,由主管副检察长对补查提纲的详实、规范程度进行实质审查后,才可报请审批进行退查;对于二次退查案件,提前向市检察院进行汇报,确保案件二次退查具备必要性。 该院与辖区公安机关联合会签《在刑事案件中提前介入侦查、协同会商工作机制》,并不断明确和完善工作细节,明确将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分为捕前介入侦查和诉前介入侦查两个阶段。对容易存在认识分歧、定性争议的诈骗类、涉众类、经济类及涉未成年人案件,该院检察官捕前介入引导侦查,研讨法律适用、明确侦查方向、指导证据完善;建立牵头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常态化机制,不断加强公检法沟通协商,防止或减少因案件“带病”移送审查起诉而引起的案件退查情况发生。 此外,该院还不断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率和适用效果。逐步探索实行专业化办案组模式,由专门办案单元办理特定类型案件,如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类案件,经济类犯罪案件,破坏生态环境类案件以及涉未成年人等犯罪案件,增强检察官专业化水平,提升认罪认罚适用率,并逐步探索对适用认罪认罚案件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方式,有效激发当事人适用认罪认罚的积极性。目前,该院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率已达80%以上,认罪认罚案件上诉率控制在6%以下,除个别疑难复杂案件外,基本实现了一个月内审结完毕,促进了“案-件比”的持续优化和办案效果的持续提升。 |
关键词:桃城区,检察院,办案质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