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邑法院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法官,我不是不给原告货款,是因为我的丈夫常年患病,每年治疗花销比较大,我没有这么多钱给原告,我能用门市上做的一些家具折抵货款。”被告赵某对法官说道。近日,武邑法院城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孙某与被告赵某就所欠的货款给付方式达成一致意见。 原告孙某做稀释剂的生意,被告赵某原先从事家具生产过程中在原告处购买了一批稀释剂。后经双方结算,被告尚欠原告货款近四万元。原告多次找被告索要该货款,但被告仅就所拖欠的货款出具欠条一张,但迟迟未给原告结清货款。原告眼看索债无望,于是一纸诉状将赵某诉至武邑法院。城关法庭接收该案件后,办案法官随即被告联系,被告对所欠的货款不予承认,并要求对自己的签名笔迹进行鉴定。为查明案情,城关法庭办案法官依法准许了被告司法鉴定的申请。经过司法鉴定,最终鉴定该笔迹确实为被告本人所签。后被告又称由于时间久远,所以不记得自己什么签名的了。经过法官做调解工作,被告也表示愿意给付原告货款,只是自己丈夫一直生病,花销比较大,没有这么多钱,希望自己给付原告一部分货款,剩余的货款用自己门市上的家具进行折抵。法官了解被告的意见后,随之与原告进行联系,通过与原告交流,原告也表示愿意与被告进行调解。通过法官耐心做调解工作,原、被告最终就所欠货款给付方式达成一致意见,此案得以圆满调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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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