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区司法局集中学习《河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
为进一步提升政法干警业务能力,加强专业知识学习,12月23日上午,冀州区司法局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会,由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人领学《河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全体政法干警30余人参加。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河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首次从法治层面对多元化解纠纷工作作出规范,条例明确了和解、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等七种化解途径,为人民群众提供灵活便捷、成本低廉、可供选择的渠道,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解纠纷的诉求,及时有效化解纠纷。 学习会上,从“突出源头预防,最大限度减少纠纷产生”、“强化主体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明确化解途径,促进各类纠纷合理分流”、“规定效力确认和保障措施,推动多元化解纠纷取得实效”4个方面出发,全面深入系统的学习了《河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并就下一步多元化解纠纷工作具体开展进行规划。 接下来,冀州区司法局将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河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解纠纷需要,促进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为构建“和谐冀州”、“平安冀州”增添动力。 |
关键词:冀州区,司法局,集中学习 |
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