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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州践行“枫桥经验”创建民调新模式

2021-02-07 10: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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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一句六月寒”。生活当中,夫妻、家庭、邻里和单位之间,总难免这样或那样的矛盾。如何使矛盾止于小、终于无,成为了基层社会治理的重点工作。

  近年来,冀州区司法局努力践行“枫桥经验”,针对基层矛盾纠纷的特点,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难事不出区”,最大限度的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建立了完善的冀州人民调解工作模式。

  自2016年“和为贵”调解室正式启用以来,“和为贵”调解室共接待来访1800余人次,进行了183次调解,其中78件重点疑难问题得到解决。

  “帮大哥”据理平纷争

  冀州区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精心构筑起基层调解员、村(居)调委会、乡镇包村干部、乡镇党委政府防线,以及冀州区“和为贵”调解室。村居、乡镇和区三级调委会成为了百姓身边的“帮大哥”。

  冀州区西王镇,王家与林家为前后邻家,地势南高北低。王家翻盖新房时,在两墙之间未建排水沟。每逢下雨,雨水混着树杈、杂物倒灌入林家院墙内。致使林某家的院墙长期积水浸泡。两家因为排水的问题多次口角,互不相让。

  “张大哥”是村里的人民调解员。事情调查清楚后,张大哥联合西王镇司法所负责人及时出面,多次对王、林两家进行调解。在他的调解主持下,双方同意各让出半米地方,在宅基之间修条排水沟,解决排水问题。王家人当面道歉,双方和好如初。

  翻盖房屋占地、排水不畅都是农村常见的邻里矛盾。这些小纠纷,如果不及时处理,往往引发大问题。

  为解决群众矛盾纠纷,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的目标,近年来,冀州区推进区、乡(镇)、村(居)三级调委会建设,做到村村(居)有调解员,乡村都有调委会,并在每个乡镇、每个村(居)配备了调解室,聘请村里德高望重、有法律素养的群众担任调解员。

  对于基层调解组织难以解决的较大矛盾纠纷,及时提交村(居)委会集中调处。村支书作为解决矛盾第二道防线的第一责任人,对于村委会移交的矛盾纠纷,召开两委班子会议,形成民主决议,进行耐心调解。

  包村干部和片长按照乡党委、政府关于包村干部包村负责制的安排,对移交上来的矛盾纠纷快速介入,针对矛盾焦点,展开调查取证和依法调处。对经调处仍不能达成协议的,填写《卡片》并签署意见后,移交乡镇党委政府。

  乡党委、政府是“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的最终关口。在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对于疑难、复杂、纠缠不清的矛盾纠纷,党委、政府坚持不推不拖,把好最后一道关,积极协调各方力量联合调处,坚决把纠纷矛盾解决在乡镇一级。

  冀州区进过多年探索和创新,逐步打造并建立了我市第一家独立挂牌执业的人民调解机构——“和为贵”调解室。经多级调处仍然不能解决的,告知当事人到“和为贵”调解室进行专业调解解决。

  截止目前,冀州区民调组织调解婚姻家庭、宅基地、邻里等纠纷1684件,调解成功1656件。全区共建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382个,社区调解委员会8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10个,人民调解员1264余名。各调委会做到了制度健全,人员到位,调解规范,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专业人来断专业的事

  冀州城区居民李某拒不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上门催要未果,只好找到了成立不久的物业纠纷调委会。

  物业纠纷调委会介入后,摸清了李某的“心结”。原来,此前物业公司在修理楼道共用电路时,不慎将李某家的电表损坏。事后,李某找到了物业公司,却遭遇了蛮横对待。李某“犹记在心”,坚决不交物业费。在调解员多番调解下,物业公司首先表明了知错态度,承诺物业管理人性化;李某逐渐消了气,交纳了物业费用。

  为进一步做好婚姻家庭矛盾化解工作,2020年,冀州区司法局联合住建局、社区办,在万都城小区设立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主要负责调解各小区停车难、物业管理服务费收缴难等物业纠纷;为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区司法局联合区妇联、民政部门,在区民政局成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每天指派1位专职调解员坐班。

  目前,冀州区司法局协调纠纷涉及较多的国土、住建、交运、人社、教体、环保等行业主管部门,建立了10个专业性调委会,从未发生因调解不及时、不正确而引发的矛盾激化案件,为构建平安冀州发挥了积极作用。

  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全区人民调解员积极引导群众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实现了“调处一件、教育一片”的氛围格局。同时,积极促进乡里乡亲研习法律,大大提高了群众守法意识。

  冀州镇村民王大力(化名)村外放羊时,任由羊群进入邻村麦田。麦田主人王小发(化名)发现后,将王大力和羊群带到了村委会。双方家人赶到后,发生了激烈口角。调解员对王大力损人利己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也对王小发予以规劝。

  “好汉怕翻个儿”,调解员让双方换位思考,站在对方的角度上考虑,逐渐平息了这场纷争。在调解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王大力表示:“以后会尽量圈养羊群,再也不会让羊群到麦田里啃食麦苗了,大家都不容易。”

  调解员以此为例,趁机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做到解决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对于农村家里最常见的婚姻、邻里、宅基地、赡养等各类纠纷,调解员在调解时经常召集左邻右舍一起来听,并在调解过程中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知识,防止矛盾纠纷的再次发生。

  除此之外,调解员们也经常利用村里的图书角,结合调解案例和法律读本,讲解案件责任划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给村民们上一堂生动的“以案释法”课。

  网格运行化矛盾于无行

  作为矛盾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村级调委会以及基层人民调解员实行网格化管理、网格化负责,坚持矛盾纠纷日排查、周上报、月总结。调解员坚持每天排查矛盾纠纷,每周上报排查情况,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碰头会,针对近一段时间内多发、频发的纠纷进行总结、探讨,研究预防方案。

  农闲之余,冀州老李,走西家串东家调解家长里短,每天他的行走步数都在上万步,人称“万步哥”。

  “就当唠嗑了,看看家里有啥事不,给人解决个鸡毛蒜皮的小事也是为了防止不解决就是大事啊!”作为调解员的老李,没事时就在村里来回溜达,路上听着谁家有个“鸡飞狗跳”推门进院。他经常在微信群里、大喇叭里喊,“邻里小事别动手,打赢了坐牢、打输了住院。有了矛盾找老李,省时省力不花钱。”“今年过年不见面,手机里面把年拜。”

  疫情期间不能外出,不能聚集等要求,难免有个别群众情绪激动,发生家庭、邻里矛盾,各村调委会充分发动人民调解员,隔门对话,微信通话,视频聊天等形式,讲道理,话团结,战困难,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的家长里短。

  冀州区司法局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等多种社会资源,运用调解、仲裁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形成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体系。他们直面矛盾纠纷焦点,把握群众思想动态,服务群众利益诉求,有力地维护了家庭、邻里、社会的平安稳定,守护了一方和谐安宁。

关键词:冀州,枫桥经验,创建民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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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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