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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州区法院法官巧妙化解劳务纠纷

2021-04-23 09: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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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使队伍教育整顿向纵深开展,冀州区法院将为民解忧作为工作的着力点,不断推进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以更好地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教育活动,其中调解劳务纠纷案件是本次教育整顿工作以来的成功尝试。

  近日,冀州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受理了一起劳务纠纷。被告周某曾雇佣原告董某在冀州区某院内安装路灯,原告董某按其要求将路灯安装完毕后,但被告迟迟未将两千余元的工资款支付原告。在诉讼审理过程中,被告周某以原告董某安装路灯的方式不符合正常安装,导致被告损失了一千余元为由,向法庭提起了反诉。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考虑到此案的诉讼标的额不大以及双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情况,为了不伤双方之间的和气和提高司法效率,承办法官在开庭前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一对一的沟通,进而了解到原被告之间的需求以及症结,然后承办法官对症下药,耐心地对双方讲解法律知识耐心劝解开导,最终将本反诉所涉及到的纠纷进行了化解,原被告双方都获得了一个满意的结果。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无论案件标的额大与小,无论案件疑难还是简单,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一直都是我国法院系统积极推进的。而劳务纠纷近年频发,如何真正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如何在友好的基础上使矛盾化解,这些都是承办法官所应考虑的,也是本次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重点。“事心双解,案结事了”才是实现化解矛盾纠纷的最佳效果。

关键词:冀州区,法院,劳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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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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