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公安:办好民生小事把群众放在心上
枣强县公安局以党史学习教育和公安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履行职责,强化使命担当,努力做好每一件民生小事,聚沙成塔,涓滴成海,用奉献的激情和拼搏的汗水回应群众期盼。 5月26日上午,新屯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王新屯村村民报警,称村南土坑中发现一外来流浪人员。民警到达现场后询问得知,此流浪人员名叫罗某,山东省某市人,一年前因与家人闹矛盾,负气外出打工,后因身份证丢失,身上的钱也花光,流浪至此。民警与罗某沟通后,获悉其有返乡的意愿。遂驱车将其送往大营镇长途汽车站,并掏钱为其购买了食物,资助了返乡的路费。民警的真情触动了罗某,他眼含热泪表示,回家后一定珍惜亲情,不做任性的事了。 5月22日上午,一名步履蹒跚的老年妇女来到肖张派出所,向民警求助称,自己叫王某娥,今年73岁,娘家在石家庄市井陉县,三十多年前嫁到肖张镇,无儿无女,已有三四年联系不到娘家亲属,现在很想念家人,自己腿脚不便回不了老家,希望民警帮忙联系到娘家亲属。民警详细询问了老人的基本情况,得知其在井陉老家还有一个弟弟,名叫王某奎,民警通过户籍系统查询,拨通了王某奎的电话。听着熟悉的声音,电话两头的姐弟二人都哽咽了,弟弟表示,将于近期和家人到肖张镇看望姐姐,并对热心民警表示由衷感谢。 5月20日,马屯派出所副所长齐坤在辖区检查校园安全和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时,了解到北仓口的一名年逾七十岁的李姓老妇患有脑血栓卧病在床十余年,由于长时间不使用身份证,家中唯一照顾她的丈夫也忘记老伴身份证的存放位置,现办理李某的养老金等事宜,急需身份证。齐坤立刻赶回所里,会同户籍员携带身份证信息离线采集设备一起来到李某家中,上门为老人办理。信息全部采集成功以后,民警表示,尽快返回所里将采集的信息上传,争取身份证件早日办理成功,同时向李某的丈夫王某表示一旦身份证件办好会第一时间送证上门。5月21日上午,王某为马屯派出所民警赠送一面书写有“心系群众、为民排忧”的锦旗致谢。 5月17日上午,唐林镇的陶女士来到唐林派出所户籍室称:自己祖母齐某的身份证在办理社保的时候不慎丢失,老人因病常年瘫痪在床,无法前来。民警随即登门为齐某照相,以最快的时间为其办理了手续,解了燃眉之急。5月4日,唐林派出所接到辖区村民袁某求助,其与同村另一袁姓村民因土地边界产生矛盾,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介入,对矛盾双方从情、理、法三方面开展耐心细致工作,最终成功化解矛盾纠纷。为表谢意,袁某为唐林派出所送来一面写有“为民办实事,人民好警察”的锦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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