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公安局致全县父老乡亲的一封反诈公开信
全县广大父老乡亲们: 枣强自古民风淳朴,崇德尚法,素有“明礼诚信、守望相助”之美德。然当下,电信网络诈骗如“鬼魅魍魉”,手段翻新如“七十二变”,令善良的群众防不胜防。不少乡亲辛劳所得,顷刻间被不法之徒巧取豪夺,令人痛心疾首!为护桑梓安宁,保乡亲血汗之财,枣强公安特修此书,以传统智慧为镜,以法律利剑为盾,与您共筑反诈“防火墙”。 “贪小利者,必有大害”。凡遇“中大奖”“高回报投资”“无抵押低息贷款”等“天上掉馅饼”之事,务必警醒!此乃“黄粱美梦”,实为“请君入瓮”之陷阱。牢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勿因一时贪念,坠入深渊。 “事出反常必有妖”。若遇“公检法”电话办案要求转账、“领导”突换号码急借钱、“客服”主动理赔索要验证码等“反常”情形,定要“三思而行”。此多为“李鬼”冒充“李逵”,意在乱您心神,诈您钱财。遇此情形,务必挂断电话,亲自向官方渠道或当事人核实。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网络交友需谨慎,“温柔陷阱”(“杀猪盘”)常伴“甜言蜜语”。凡引导投资理财、赌博下注者,皆是“笑里藏刀”。网络刷单,看似“足不出户,日进斗金”,实为“抛砖引玉”,最终“血本无归”。 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法规,对诈骗犯罪始终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明确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更是织密法网,对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两卡”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等帮助行为,均依法严惩,斩断诈骗犯罪链条。对于涉诈资金,公安机关将依法及时冻结、追缴,全力挽回群众损失。! 防范诈骗,重在自身。请您务必做到: “守口如瓶”护信息。不轻易透露身份证、银行卡、验证码等个人信息,犹如守护家门钥匙。 “慎独”之心常在线。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可疑APP不下载,转账汇款多核实(务必通过电话、见面等方式确认对方身份)。 “利器”在手增保障。及时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开启预警功能,为手机披上“护身铠甲”。 “邻里相望”共防范。多向家人尤其老人、孩子讲解防骗知识,邻里间相互提醒,让诈骗分子无机可乘。 若您不幸遭遇诈骗,请立即拨打枣强县公安局反诈中心电话:8380110,并保留好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时间就是金钱,及时报案是挽回损失的关键一步! 同时,欢迎您积极举报诈骗线索,您的一次举报,可能挽救无数家庭。警民携手,方能布下“天罗地网”,让诈骗分子无处遁形! 父老乡亲们,诚信乃立身之本,守法是平安之基。让我们传承枣强崇德尚法的优良传统,擦亮双眼,捂紧“钱袋子”,以智慧和法律为武器,共同抵御诈骗阴霾,守护好我们幸福安宁的家园! 枣强县公安局 2025年8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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