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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卸货被砸伤 武邑法院条分缕析促和解

2021-07-28 11: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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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6月6日,汪某雇请李某为其驾驶货车。该货车由被告汪某购买,并挂靠在货物运输公司。2021年7月10日,李某为汪某驾驶装载铜块的货车,在运输过程中,李某发现铜块侧移并告知汪某。为防止铜块侧移挤压车门,李某与汪某共同用绑带绑扎车厢以固定铜块。李某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后,在打开装载铜块的车门时,车上装载的铜块掉下,将李某右肢砸伤。事故发生后,李某被送至医院治疗,花费医疗费47403.67元。本案中,车主汪某及挂靠公司应否担责?应承担多大的责任?

  审坡法庭张法官在接到案件后,认识分析了案情和双方提交的证据,张法官帮当事人厘清李某与车主汪某的法律关系和挂靠公司同李某与汪某的的法律关系。张法官对当事人讲明了案件的法律关系,双方在了解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在庭下自行和解。

  有些案件是因为双方对法律的认识不清造成了,只要帮当事人理清法律关系,便可以达到调解结案的效果,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关键词:武邑,法院,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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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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