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起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近日,武邑法院民事审判庭受理了王某诉杨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王某向被告杨某出售面包砖若干,并按照被告要求将货物直接送到了指定地点,但被告至今仍有近一半的货款尚未结清。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仍未还清,于是原告诉至法院维权。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了解到案件基本情况,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对双方进行了耐心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被告表示不是不想补齐货款,实在是现在拿不出来这么多钱,但保证一定会尽快凑齐货款还给原告。通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原告表示可以理解,愿意放宽期限,给被告一点时间凑齐货款。就这样双方都本着积极化解矛盾的态度,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还清原告货款后,原告立即来到了法院撤诉,原告表示做生意有起伏,在别人遇到难处时只要讲理,会尽可能给予对方包容理解,被告也非常感谢原告的理解和宽容,最终,双方当事人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武邑法院民事审判庭全体干警将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继续夯实理论基础,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审判质效,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用实际行动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 |
关键词:武邑,法院,合同纠纷 |
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