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衡水长安网 >> 您当前的位置 : 武邑 >> 平安创建

法官倾力促调解 原告撤诉解纷争

2021-09-13 11:03:52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近日,武邑法院速裁团队成功调解一起原告张某诉被告武邑县某镇卫生院、薛某劳务合同纠纷案,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成功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     

  原告张某在李某的介绍下为被告武邑县某镇卫生院安装广告,原告安装完成后,找到被告武邑县某镇卫生院结算,卫生院称安装广告由被告薛某负责,而且安装广告的费用已经支付给薛某,所以原告张某应向被告薛某要工钱,而不是找武邑县某镇卫生院。原告张某遂找到被告薛某,薛某称与原告张某不认识,安装广告的相关事宜都是与李某进行接洽,不能将安装费用给付原告张某。张某四处讨要无果,一气之下将武邑县某镇卫生院、薛某一起告上法庭。拿到案卷后,法官认为案件起诉标的4700元,问题可能出在双方沟通不畅,双方能够和解的可能性比较大,决定先向被告薛某进行调查,通过调查发现被告薛某确实已拿到武邑县某镇卫生院给付的广告安装费,但是薛某不认识原告张某,相关事宜都是与李某接洽,广告安装工作也是李某完成的,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法官与原告张某取得联系,张某称李某只是介绍人,李某并未进行广告安装工作。通过一系列沟通,问题的关键指向了李某,李某并不是本案的当事人,但是为了查清案件事实,法官找到李某,向其询问情况后,最终查清李某向被告薛某说的是他自己完成广告安装,但实际是李某将安装工作介绍给了原告张某,李某想从中赚取差价,导致现在原告张某和被告薛某之间产生误会。法官了解到事情的经过后,将原告张某、被告薛某、李某叫到一起,三人将事情原委一一说明,被告薛某当场向原告张某支付了广告安装费用,李某也放弃了赚取差价,原告张某收到转账后,当场向法院提出撤诉。     

  法官耐心的调解,从根本上解决了原、被告之间的矛盾纠纷,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关键词:武邑,法院,纠纷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张梅胜

主办单位:中共武邑县委政法委员会
技术支持:长城网   
冀ICP备16012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