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结婚真骗钱 13人犯罪团伙被判刑
近日,饶阳法院审结了一起利用相亲、结婚来骗取财产的犯罪案件。该犯罪团伙共有成员13名,被分别判处三年至十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以献县人李某辉、王某庭夫妻为主的犯罪团伙,组织被告人张某苹、刘某缓等人充当结婚对象,通过假装与他人相亲、结婚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2017年8月至2018年12月,该团伙先后在饶阳、献县、肃宁等地通过索要彩礼、购买礼物等手段骗取安某、姜某等10名被害人150余万元。安排假新娘与受害人结婚,然后以各种理由哄骗、威逼受害人离婚,造成双方自愿离婚的假象,实现金蝉脱壳的目的。为使骗局显得更加真实,该团伙成员被告人郭某款、秦某福等人在骗婚中充当相亲女子亲属,分别扮演新娘子的“二舅”“二舅妈”等亲属角色,参与认门、订婚、结婚等环节,每次分得100元至600元不等。 当前,部分家长对孩子的婚事急于求成,有些地区高额彩礼盛行,而犯罪分子正是利用了这一点,才大肆行骗,屡屡得逞。法官借此提醒,遇到“天上掉下来的好媳妇”时,首先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对方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信息,不能因为急于结婚而放松警惕,婚姻毕竟不是买卖,必要的交往和了解才是进一步确定关系的基础。同时,也警示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本案中王某庭、李某辉等人为了一己私利欺骗他人感情,诈骗他人财物,被从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郭某款、秦某福等人明知他人是骗婚,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加入,存有侥幸心理的知法犯法同样可恶,最终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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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