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召开政府常务会议 全面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
11月1日,景县县委副书记、县长李景辉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景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等事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景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共6章48条,包括总则、决策草案的形成、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决策执行和调整、法律责任、附则。为规范我县行政机关决策活动、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 |
关键词:景县,政府常务会议,行政决策 |
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