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城区检察院全面开启依法治林新模式
为落实中央、省、市、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区林长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形成行政履职与检察监督同向发力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新格局,11月15日,桃城区检察院与桃城区林长办公室联合召开关于签署“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工作会议。 会上,双方就如何强化协作推进森林草原资源保护,落实林草生态文明建设主体责任,进行了深入沟通与探讨。并组织会签了《桃城区人民检察院 桃城区林长办公室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协作意见”)。《协作意见》中明确通过以建立工作协作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协同办案机制、联合专项行动机制、共同做好日常宣传总结工作等多项工作措施,全面运用协作优势,着力提升桃城区森林和草原等生态系统功能。以实现林草资源永续利用为目标,以解决林草资源保护管理突出问题为导向,提高政治站位,通过推行“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合力推进林长制落实,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从根本上解决保护林草资源力度不足、责任不实等问题,凝聚公益保护共识,形成保护林草生态资源合力。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的必然要求,也是筑牢自然生态安全根基的现实迫切需要。“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建立,以“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统筹推进林草治理,对于进一步优化林长制制度优势、发挥林长制制度效能,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服务构建依法治林新格局,同频共振推进林草生态文明建设,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
关键词:检察院,林长办公室,依法治林 |
责任编辑:张梅胜